中國時報【簡浩正╱花蓮報導】
引起社會關注的蔡京京與男友曾智忠弒母棄屍案,花蓮地院27日審結宣判,曾智忠被依殺人罪判處死刑,蔡京京判無期徒刑,2人均禠奪公權終身。
本案發生在前年5月,花蓮縣豐濱鄉新磯隧道附近發現一具浮屍,死者為陳誼,死者的32歲女兒蔡京京與51歲男友曾智忠消失多日後遭警方逮捕,檢方將2人依殺人罪起訴。
起訴書指出,蔡女與曾10年前在紐西蘭求學時結識,兩人不顧陳誼反對同居,民國99年回國後無固定工作,並多次向陳誼要錢。曾向蔡表示「必須除掉牽引及控制的人,才能改變人生」,並買工具預謀殺害陳誼。
事發當日,曾與蔡女回到陳誼住處時,曾男因遭陳誼斥責,憤而將陳壓制在地,再用鐵線纏繞陳的頸部,造成陳窒息並食物逆流至氣管,呼吸衰竭死亡。
曾、蔡隨後用童軍繩綑繞陳手腳,裝入垃圾袋放進行李箱,再租車開往花蓮棄屍。在近2年的審理中,曾、蔡皆否認犯行,蔡女更反覆控訴父親是撒旦,是殺人凶手,使案情陷入僵局。
直到前年12月底,法務部執行6名死刑犯槍決後,「害怕被判死刑」的蔡京京主動坦承犯行,但精神狀況已變得不佳。
法院昨日宣判,蔡京京的父親蔡金進與陳誼的胞兄皆到場聆判。蔡京京聽到被判無期徒刑時一時腿軟,經一旁女警攙扶才未跌倒。曾智忠進入法庭時大搖大擺,只說了一句要「解手銬」;聽到被判死刑時,除不肯起立外,更是雙手插腰,態度傲慢。
對於女兒被判無期徒刑,蔡金進激動地說:「人又不是京京殺的!」蔡父事後向在場媒體表示,女兒以前非常乖巧,是受曾智忠帶壞才會犯下大錯,她已有悔意,親友也都選擇原諒。他雙手合十的說,女兒有精神障礙問題,懇請法官二審時能從輕量刑,說到難過處掩面痛哭。
審判長黃鴻達表示心情也「很沉重」,這是審酌被告蔡京京的精神狀況、家庭背景及犯罪行為而作的判決,且經合議庭討論,認為多次表示悔悟的蔡京京有再教化的可能,故判她無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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